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文件精神,依据“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财政对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15万元;对2年内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再奖励35万元;对有效期结束后复审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减半”的规定,现将黑龙江省2022年补充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名单及奖励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月28日至3月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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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黑龙江省2022年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双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黑龙江省2022年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企业名称 |
是否为 规上企业 |
是否为首次认定企业 |
省级奖励金额(万元) |
黑龙江新双锅锅炉有限公司 |
是 |
否 |
25 |
政策解读:http://61.167.104.185/NewCMS/index/html/show.jsp?newsid=1347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