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定位,紧盯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聚焦事前、事中、事后开展全程监督,严防“关键少数”任性用权,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一、事前报备,严格审核。要求被监督单位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填报《“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表》,提前向纪检监察组报备,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等资料,纪检监察组对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研判预审,为全面了解情况、综合分析潜在风险提供依据。
二、事中监督,规范程序。通过列席会议的方式,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决策过程是否充分讨论、主要领导是否末位表态、各环节是否依法依规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对于政策依据不充分、支撑材料不完整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充分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三、事后检查,跟踪问效。要求被监督单位将“三重一大”决策结果报送纪检监察组备案,适时提供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并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组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予以整改。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36次,提出意见建议5条,全部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