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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靠前监督 推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落实

来源: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 2024-11-11


自开展《关于严肃查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今年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作出系统谋划,打开一线监督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历史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监督。 

一、重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靠。一是落实主体责任。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将文化遗产保护列为“项目化监督”内容,迅速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文化遗产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直接责任。二是明确职责定位。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方式,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督促相关部门发现危险文物遗址安全问题,要及时加强沟通与协调,转交相关部门,确保文物遗址保护工作的高效推进。三是加强沟通合作。强化与驻在单位纪委之间的联合协作,共享信息、交流经验、创新思路。截至目前,纪检监察组参与开展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6个,整改问题6个。

二、实调研,将监督探头延伸到一线。一是确定调研内容。纪检监察组制定专项调研计划,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调研督导等方式,对责任落实、资金使用、文物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相关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二是形成监督合力。建立与机关纪委的沟通协调机制,督促其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文化遗产普查、甄别工作的力度,积极介入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实践,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为文物遗址保护筑起一道坚固的屏障。三是巩固调研成果。调研工作开展以来,纪检监察组在实地调研中深化学习、破解难题、创新工作,共发现问题4个,收集意见建议3条,听取研究讨论大额资金支出情况2次,实地调研走访2次,督促完善制度4个。

三、树典型,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一是加大查处力度。纪检监察组始终把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为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针对市文物保护中心对文物遗址保护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严等问题,纪检监察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谈话提醒3人,并对涉嫌违纪人员立案。二是践行宗旨意识。继续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紧盯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断优化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与综合监督单位的沟通协调。同时,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召开专题会商、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对文物遗址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三是强化宣传力度。督促职能部门要坚持文物遗址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主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公布我市文物遗址名单等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文博单位的宣传优势,持续普及与文物遗址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增强大家对文化遗产的感情和认同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