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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前哨作用 推进群腐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 2024-08-27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专责,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多措施并举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靠前监督,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四个聚焦、二十个紧盯”工作总体要求,督促财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责任,从三个方面开展监督:一是开展惠农补贴资金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对惠农补贴补助、危房改造、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财政资金等关键领域,加大自查自纠排查力度,对相关单位和四区惠农补贴补助发放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摸底。二围绕生态环保、“新形象工程”、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聚焦党中央、省市委惠民利用财政政策落实、资金和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紧盯为基层减负督促市财政局配合市直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由“各管一摊”为“一摊共管”。三是全面加强各类惠农资金使用监管开展监督。全面掌握各项财政惠农政策落实效果,强化绩效考核,盘活沉淀的民生资金,清理调整无效低效的资金,提高民生资金管理质效。坚持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加大对县区财政部门资金拨付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跟进指导,真正把监督延伸到群众身边。

二、集中纠治,严格落实整改各项任务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求市财政部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一是查摆突出问题。紧盯群众关切的“风”和“腐”易发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13项,严格按照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动态跟进,建立整改推进台账,已整改10项,正在整改3项。二是有序推进整改。实行清单销号制,要求相关单位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工作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有效避免惠农补贴补助资金应补未补、漏补借补、结存闲置。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查找流程和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结合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制度机制上的短板和弱项,列出制度清单,着力构建整改整治长效机制,扎紧财政制度的“笼子”,严格按章理事、按章落实。

三、突出重点,打通招投标领域“中梗阻”

严格按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任务,我组加强与市财政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密切配合,全面掌握工作动态,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双鸭山市财政局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市直单位采购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位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进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