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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制定 “五严禁”“八不准”管理制度

来源: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 2024-08-23

为切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减轻基层单位工作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在机关工委各个部室范围内实行日常工作“五严禁”,八小时外“八不准”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倡导廉洁新风,做到令行禁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一是下发《“五严禁”“八不准”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纪律规矩,强化思想底线,筑牢防范意识,巩固思想防线。要求机关工委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筑牢“防护网”,真正做到讲政治、守规矩、树新风。

二是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慎独慎初、防微杜渐。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党性修养,强化自我管理能力,真正做到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不越红线,不碰底线,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全力营造市直机关工委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宣传教育及时到位,开展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树立正反典型,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敲响“警示钟”,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立在前面,确保“五严禁”“八不准”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