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巡察作风纪律后评估,是巡察机构强化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有效抓手,为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巡察干部行为,强化自我监督,区委巡察办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组成评估组,深入走访11家被巡察单位,对九届区委第六轮2个巡察组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
评估期间,评估组主要采取与被巡察单位相关人员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区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以及巡察干部“十不准”、遵守保密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听取意见建议。评估组共访谈28人,发放调查问卷54份,收集意见建议5条。评估后,区委巡察机构聚焦队伍建设,根据被巡察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向各巡察组通报,督促各巡察组找准症结所在,加强针对性整改,推动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严格整改的闭环。
通过探索建立巡察纪律作风后评估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实现双向监督,让巡察机构接受严格的约束,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严实纪律作风,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