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全市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祝天姝,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冰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解读了《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工作办法》,通报了全市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饶河县纪委监委、宝清县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宝清县公安局4家单位负责同志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彻底筛查线索,确保研判精准,做到“全、细、准”,从严查办惩处,保持对诬告陷害的高压态势。要强化查处惩治,确保有力震慑,坚持深挖线索、从速查办、从严处理,加大查办力度,强化查办效果。要及时澄清正名,确保规范稳妥,严格条件标准,提高澄清正名时效性,规范澄清内容,切实保证澄清正名效果。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浓厚氛围,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强化宣传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要顺畅协作配合,确保形成合力,主动沟通对接,有力协助配合,共同解决疑难问题,实现信息互通、力量联合、案件联查。要加密督导频次,确保实现目标,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持续下发工作通报,适时开展倒查追究,持续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会议强调,要继续深化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治理工作紧迫感、责任感,总结经验做法,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扩大惩治战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坚决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要继续强化攻坚力度,进一步掀起专项治理集中攻坚行动高潮,全面发起凌厉攻势、深化机制运行、营造浓厚氛围,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提升执法办案效能,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继续实化保障措施,坚决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决战决胜收官,抓好责任落实、统筹推动、内部管理,持续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市纪委监委机关部分班子成员,市公安局部分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门、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法治支队、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纪委监委、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专班负责同志,共计87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