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委巡察机构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切入点,以提升问题线索的精准度为着重点,积极探索巡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凝聚监督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巡前互通信息。宝山区委巡察办加强与纪委监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对接,向宝山区纪委监委函询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违纪情况、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情况,重点对政治生态、权力运行、内部管理、廉政风险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同时选派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充实巡察力量,通过巡前信息互联互通、共用共享业务和人力资源,提高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助力巡察组在最短时间内摸清情况、找准症结,精准发力。
巡中互动协作。巡察组对发现的复杂问题,及时召开“巡察+纪检”集中会商会议。特别是在对个别疑难问题线索涉及到的人员比较多、情况比较复杂、问题把握不准的情况下,及时与宝山区纪委监委案管室、审理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会商,并将会商结果及时报领导小组批准,对问题线索如何定性进行“精准把脉”,实现了“1+1>2”的效应倍增。
巡后成果共享。巡察反馈后,将被巡察单位的反馈意见抄送宝山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其开展日常监督提供依据,有效推动了巡察集中“政治体检”与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同时,及时跟进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督促承办部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切实发挥利剑作用。承办部门在处置问题线索遇到困难时,及时与巡察组沟通,邀请巡察组组长共同分析研判案情,提升了5起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