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纪检监察网

首页 集贤县委巡察机构:强化“组办”融合 提升巡察质效

集贤县委巡察机构:强化“组办”融合 提升巡察质效

来源: 集贤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3-04-21

集贤县委巡察机构持续深化“组办”融合工作机制,从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巡前共谋,找准巡察监督关键点。巡察进驻前,巡察办根据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职责、行业特点,与各巡察组共同商议巡察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并函询纪委监委、组织、信访、财政等部门提供材料,为巡察组备足“粮草弹药”,做到靶向发力,精准监督。同时,在人员抽调方面也充分征求巡察组长意见,确保抽调人员的专业特长、从业经历、政治品格符合要求,为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巡中共商,提升巡察监督效果。巡察过程中,巡察办派员联系各巡察组,全程驻组跟进指导,及时掌握巡察组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巡察中期,巡察办主任深入各巡察组驻地开展调研督导,详细了解各巡察组工作进度和重点事项,对面上问题定性进行评估,对问题线索研判提出指导意见,及时纠偏正向,把准政治方向。此外,就巡察期间出现的重点问题或难以定性的专业问题,巡察办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与巡察组沟通交流,为巡察组“把脉问诊”、找准“病灶”提供政策依据。

巡后共审,提升巡察报告质量。巡察组撤点后,召开“组办联审”会议,对巡察报告逐条逐项进行修改研判,重点关注问题定性是否精准、线索归类是否准确、材料支撑是否有力、文字描述是否规范等方面,确保巡察报告更加严谨、精准,能够真实反映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被巡察党组织精准画好“政治画像”。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召开“组办联审”会议3次,研判重要问题线索30余件,形成高质量报告2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