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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纪委监委:实行“亮牌制”管理 以创新提升监督效能

来源: 宝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3-03-20

为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督促领导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根据委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宝清县纪委监委创新推出层次化“亮牌制”管理,切实提高监督质效。

列出责任清单,明确亮牌对象。宝清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以“室组地”为依托,结合《宝清县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每月列出监督任务责任清单,细化具体责任内容和监督措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内容进行一月一部署,一月一统计,把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和被监督单位列为亮牌对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表现、工作履职、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日常监管。

规范派驻监督,细化亮牌标准。强化监督责任管理,对每月零问题上报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亮“蓝牌”,累计3个月零问题上报的亮“黑牌”,由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约谈相关责任人;累计2次亮“黑牌”的,由县纪委书记约谈相关责任人。自推出“亮牌制”管理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累计亮蓝牌9次,乡镇纪委累计亮蓝牌15次。强化对被监督单位责任管理,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发现累计5个问题以上的单位亮“黄牌”,由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对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对监督检查发现累计8个问题以上的单位亮“红牌”,由县纪委书记对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半年来,共对4个单位亮黄牌,对1个单位亮红牌。

加强结果运用,规范亮牌考核。为保证亮牌作用的充分发挥,宝清县纪委监委将对年底亮牌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多、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监督效果好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在评优晋先方面优先考虑,对综合排名末位的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自实施“亮牌制”管理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明显提升,零问题上报的情况每月逐渐减少。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累计开展监督检查570次,发现问题198个,处理48人,下发建议及提醒函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