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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开展回访教育月活动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8-24

“在被处分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感到压力很大,感觉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无法安心工作。你们这样推心置腹和我谈心,使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之前所犯的错误,思想包袱也减轻了,请你们放心,以后我会努力认真工作,积极担当作为。”7月18日,浙江省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县水务集团下属正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开展了回访教育。

去年12月,陈某因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服务对象加油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正是县纪委监委的回访,使他放下思想包袱,重新调节好心态投入到工作中。

今年6月以来,天台县纪委监委在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力度的同时,在全县集中开展“回访教育月”活动,对 2021年以来所查处的且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的人员进行梳理,按照不低于 30%的比例进行跟踪回访,切实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关怀帮助,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放下包袱,重燃干事激情。

为推动回访教育精准化、规范化,县纪委监委对回访教育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及时间安排等提出明确要求,根据“谁承办、谁负责”“谁联系、谁回访”的原则,分级分层开展回访教育,切实提高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在回访前充分掌握受处分人员基本信息、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了解他们的思想现状、当前工作表现、生活状况等,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做足准备工作后,再与受处分人员进行谈话,同时向所在单位领导、干部职工了解情况。”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介绍,回访时,对没有真正认识到错误的,就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走出“干多错多、干少错少、不干不错”思想误区,对还没完全想通的,则进一步帮助其疏导不良情绪,解开思想疙瘩;对认错悔错态度好,工作表现突出的,还会向组织推荐使用,推动干部从有错到有为转变。

同时,天台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回访教育的成果运用,在回访结束后建立完善回访登记表,在纳入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动协作,将回访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