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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推动能力作风建设质效同升 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来源: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7-26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举办家庭助廉活动,组织省管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前往省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共树清廉家风。

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发挥信访服务“连心桥”作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图为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信访窗口接待来访群众。 赵新宇 摄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从严从实抓好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以研学“破冰”为先导,走在前、作表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扎实推进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建设,推动干部能力全面提升、作风向严向实,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强化政治引领 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近日,黑龙江省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班子成员带头深学细悟,结合工作实际逐一发言。

  “课上”学习、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课后”抓落实,建立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机关推动干部思想铸魂的常规动作。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培根铸魂、淬火加钢。省纪委常委会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会前学法和集体学习制度,以上率下,引领带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闭幕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巍走上“廉韵清风”讲台、深入村屯企业、走访基层党建联系点,做省党代会精神的宣讲者,面向市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基层党员干部等不同群体开展多轮次宣讲。班子成员深入所在支部、分管部门领学促学13次,带动支部书记讲党课20次,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交流研讨会集体学习112次。

  “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将政治思维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视巡察等各项具体工作中,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提升纪检监察“战斗力”,组织建设强基固本,不断筑牢战斗堡垒“支撑点”是应有之义。

  “省纪委监委每年有大量同志在外参加审查调查、巡视等工作,必须加强对长期外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党员纪律作风建设,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全覆盖,为审查调查、巡视工作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省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胡春红介绍说,省纪委监委出台机关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凡连续工作时间1个月以上、正式党员3人以上、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临时工作组,都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与临时工作组同步成立、同步工作、同步撤销,做到应建尽建、全面覆盖。

  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强配置建机制:出台《2022年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考核方案》,以考核“硬约束”提升党建“软实力”;制发关于规范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挂职党员及长期借调在委机关工作党员管理;批准成立临时党支部25个,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释放党建引领新动能。

  提能力增质效 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您反映的问题已经录入系统,我们将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近日,在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信访服务窗口,正在接待群众来访的不仅有信访室的干部,还有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

  自5月下旬以来,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陆续来到信访服务窗口,不但坐窗口当“接访员”,登记信息、政策解答,还“走流程”当“信访人”,在取号领票、模拟窗口上访中深度体验信访办理全流程和各环节工作,通过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流程优化,让“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工作新常态。

  优化信访流程,提升信访质效,是省纪委监委扎实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个缩影。活动启动以来,省纪委监委把抓好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挂图作战、专班推进、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落实,确保每一项具体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围绕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整治任务,省纪委监委在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明确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开展专项推进。对25起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由主要领导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攻坚实效。

  各项工作有力高效推进,自身运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重要保证。不久前,省民政厅副厅长周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对其居住场所和主要活动场所进行搜查时,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要求,由专人对涉案财物进行登记造册,全程录音录像,并按程序采取扣押措施。

  “强化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加强事前事中监管,是省纪委监委提升执纪执法质效的具体举措。”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通过查看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抽查涉案财物查扣手续、实地检查涉案财物保管情况、核查录音录像等方式,省纪委监委加强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移交、保管、处置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委机关及派驻(出)机构、市(地)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结案件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涉案财物来源清晰、去向明了、管理规范、应缴尽缴。

  一手抓工作质效,一手抓制度保障。省纪委监委相继制定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机关办理涉案人员问题线索(案件)工作办法(试行)》《黑龙江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着力形成系统集成、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提升专业能力上下功夫,在锤炼优良作风上见真章,持续强化能力作风建设,切实把能力提升、作风转变的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严格监督约束 铸造铁军风骨

  近日,在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机关警示教育大会上,220名纪检监察干部共同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反腐败无禁区》,深思为政之德,保持清醒头脑,严守权力边界。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今年1月,黑龙江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魏彬“落马”。此前,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原主任李树军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省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一方面坚持刀刃向内,持续加大队伍整肃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督,开展监督调研、监督谈话、健全廉政档案,打出作风建设“组合拳”,扣紧自我约束“风纪扣”。

  “纪检监察干部很容易成为被‘围猎’的对象,不能只看到五彩缤纷,看不到刀光剑影。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能’不是本事,‘不能’才是定力。”张巍反复强调。

  着眼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省纪委监委严明纪律规矩,狠抓日常养成,重要时间节点前下发廉政提醒通知,提醒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惕。坚持警示教育常态长效,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纳入全员培训必修课,持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情况的日常监督,共登记备案130人次。

  “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对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的,应当坚决拒绝,并全面如实记录,于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逐件登记、建立台账、专人管理,每季度汇总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针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跑风漏气、接受请托等潜在风险,省纪委监委出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对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的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

  《办法》印发后,省委巡视办在专职巡视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专门对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对案件线索类公文实行接触范围“最小化”管理;第六监督检查室将《办法》纳入“开案首课”……一项项有针对性的举措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近年来,省纪委监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自我监督的重磅制度:《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十条禁令”,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约法三章”;《关于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对警示教育工作作出全面系统规定,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钢规铁纪既是督促干部遵规守纪的‘紧箍咒’,也是爱护保护干部的‘护身符’,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坚定、秉公执纪、谨慎用权,始终坚守纪检监察干部的风骨、气节和操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