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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标本兼治 助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来源: 四方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3-25

自2017年四方台区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共开展12轮巡察,对68家单位开展巡察,全覆盖率100%,反馈巡察发现问题561个,已落实整改561个,整改率达100%,区委巡察工作一直传递着“不仅要在巡察中发现问题,更要在整改中见真章求实效”的强烈信号。紧盯巡察发现问题,坚持把推动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不断创新用活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整改工作质效明显。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主责

“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区委巡察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自觉扛起巡察整改政治和领导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以及政治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是重部署。五年以来,区委先后开展2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制定出台《中共四方台区委关于建立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压实各方责任。区委书记牵头抓总、率先垂范,对重要的问题和关键环节亲自部署亲自把关,要求各单位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且每次书记专题会都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充分展示可区委抓整改的坚定决心。

二是落实效。压紧压实分管区领导“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整改工作。落实被巡察单位主动向分管区领导报告巡察反馈事宜和巡察反馈意见书面抄送分管领导的“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向被巡察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制度,进一步传导整改工作压力。

三是抓配合。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对整改问题全程参与、直接督办,统筹抓总下好“一盘棋”,并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举一反三,真改实改。

二、强化日常监督推动问题整改

为进一步盯紧盯实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党的十九大后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构建“纪检+组织+巡察机构”的促改模式,凝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共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合力。近年来,巡察机构分别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办、审计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纪委监委切实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落实跟进监督机制;组织部门把督促巡察整改与政治生态考核、干部考核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打通整改“中梗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同时,积极探索“审核+把关+点评”的联审制度,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各监督单位,集中整改期间,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档案、深入谈话、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整改台账和组织落实整改情况逐条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审核把关,看整改落实是否见人见事见责。对全区68家单位开展整改评估工作并下发整改评估报告,对整改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具体点评意见;对整改进度明显落后、敷衍整改、整改不到位和虚假整改的,经联合检查组评定后档次为“差”的单位列入区委巡察整改重管,有纪委监委进行追责,推动被巡察单位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强化成果运用促进改革发展

在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过程中,区委巡察工作坚持把发现问题与完善制度、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结合起来,注重纠建并举、标本兼治,被巡察单位立足治标“当下改”,着眼治本“长久立”,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权利运行,从源头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共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机制。

强化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抓紧抓实问题整改、线索移送、成果运用等三个环节。先后制定了《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意见》《关于巡察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的意见》《建立整改评估机制实施意见》,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机制,在贯通“四个监督”上持续发力,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为提高巡察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的效率,建立了监督检查室、巡察、派驻联席会议,定期交流监督情况,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快查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