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纪检监察网

首页 双鸭山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双鸭山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1-26

  2022年春节将至,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化重要节点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日前,双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饶河县营商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伟堂,副局长于玲玲,综合业务股股长徐柳违规赠送礼品礼金问题。2022年1月,王伟堂、于玲玲共同商议后,指派徐柳向相关单位人员赠送价值2790元礼品和2000元现金。2022年1月,王伟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于玲玲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徐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方台区太保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秦铁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1年5月,秦铁军驾驶镇政府公务车辆,先后到双鸭山市尖山区某饭店用餐、集贤县火车站送人及返回其母亲家中休息。2021年11月,秦铁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宝清县尖东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克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21年1月,王克龙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大米、白面、豆油等福利,并使用其它票据在单位账目中核销相关费用。2021年9月,王克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尖山区长安街道办事处长安社区副主任王永晶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21年5月,王永晶借女儿举办婚宴之机,通知其辖区内4名低保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4人礼金共计1100元。2021年7月,王永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双鸭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