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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纪委监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督导工作

来源: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9-24

“现在,你们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上主要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我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对集体资产规模较大或负债数额较大,或村‘两委’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或信访问题突出的乡(村),由区纪委监委全面提级监督。再有就是通过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联系指导,派出巡察组直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协作。”  

“有没有查处的案子?” 

“有,就是孟广弟非法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的案子。”  

“怎么处理的?” 

“孟广弟被开除党籍,违纪款已全部返还。”

这是2021年9月8日,双鸭山市纪委监委督查组深入到尖山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督导检查时,督查组工作人员与尖山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一段对话。

市纪委监委督查组深入到尖山区农业农村局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进行督导检查

对话中提及的孟广弟非法发包村集体土地的案子,是双鸭山市尖山区纪委监委提级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中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件。

2008年,时任尖山区安邦乡双兴村党支部书记的孟广弟,在明知双兴村村集体土地将被安邦河治理项目征收的情况下,未经村民大会表决,非法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林某等4人,于2010年6月将双鸭山市房屋征收办发放的安邦河治理征收土地补偿款违规发放给林某等4人,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共计27.44万元。(此款于2021年6月已由违规发放接收人主动返还给尖山区安邦乡双兴村)。孟广弟还在2008年亲自出面贿赂安邦河治理拆迁负责人吴某4条香烟(价值2000元),为妻弟沈某非法获得安邦河治理土地补偿款11.67万元。2021年8月12日孟广弟被开除党籍。

继尖山区督导检查后,9月9日,双鸭山市纪委监委督查组分别深入到宝清县、饶河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监督检查指导。对宝清县在“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村集体往来资金确认难等突出问题进行了督导。在饶河县,对进一步履职尽责提高整治效果等进行了督导。

市纪委监委督查组深入到宝清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进行检查指导

市纪委监委督查组深入到饶河县五林洞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进行检查指导

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双鸭山市纪委监委相继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公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监督举报的通告》等,成立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全市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组多次深入到所属县区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排名靠后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主管副县(区)长进行约谈,对专项整治推进不力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

截至目前,双鸭山市所属县(区)纪委监委共提级监督行政村417个,提级率100%。全市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69个,党纪政务处分84人。其中,涉及村集体资金53人、村集体资产4人、村集体资源27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6个,通报典型案例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