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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围绕“四个贯通”深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

来源: 宝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9-13

为深入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巡视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工作部署,宝清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宝清县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围绕“四个贯通”,确立了11个方面27项贯通机制,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深度贯通融合。

围绕思想贯通,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在统筹传达党中央精神、统筹研究部署纪检巡察工作、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等三个方面形成共识,建立了4项贯通机制。明确了巡察干部列席纪检监察重要会议方式方法、纪检干部列席相关巡察会议条件和情形、确定每轮次巡察对象的参考要素等工作规则,实现了纪检监察、巡察机构一体传达、一体部署、一体贯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今年以来,统筹召开有关会议9次,双向参加、列席会议40人次。

围绕组织贯通,推动干部双向培养。以有效发挥巡察岗位淬炼干部“熔炉”作用为目标,建立健全了干部交流和选派干部参加县委巡察工作等两个方面2项贯通机制。明确了县纪委监委选派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在实践中磨练和考验干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特点,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岗位交流任职,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截止7月底,县纪委监委选派8名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干部相互交流任职4人。

围绕责任贯通,实现职责有效连接。重点在建立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贯通机制方面创新举措,确立了2项贯通机制。县委巡察办立足“督导指导”职责,指导督导巡察组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发挥好政治巡察的“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提供有力抓手和突破口,实现了政治巡察监督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无缝”贯通。今年以来,巡察组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9件42人,纪检监察各专项组根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立案调查22件22人。

围绕机制贯通,推动融合深度发展。把建立巡前准备配合机制、巡中配合机制、巡察整改配合机制、问题线索处理配合机制、巡察整改情况汇总分析报告机制等五方面作为重点,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确立了19项贯通机制,对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相互配合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将贯通融合不断推向深入,形成了“相互配合、深度融合”的工作局面。今年以来,按照贯通融合工作方式方法,召开有关会议10次,共同研究问题23个,确保了巡察工作的高效融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