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纪检监察网

首页 饶河: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饶河: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来源: 饶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8-13

2021年6月1日,饶河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现场巡察阶段结束,十七届饶河县委完成了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十二轮巡察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议按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县委书记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处置意见,为做好饶河县委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县委书记多次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细化工作举措,在整改的过程中把“察”字落细落深,把“改”字贯穿始终,明确“四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扛起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

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要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任务,提高全体机关干部的整改意识。第一责任人要牢牢把握“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认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以一抓到底的态度扛起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开展

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对照巡察组发现指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凝心聚力抓好整改落实。要明确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合力,确保每个关键节点环节稳步有序推进。针对问题要限时完成整改,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领导干部要做表率,严格落实责任主体,调查清楚问题原因,在第一时间推动整改工作开展。

三、注重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牢笼”

各被巡察党组织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说话,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监督约束,防止出现“灯下黑”,为开创工作新局面,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应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的权威,从而形成“头雁效应”。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常抓、反复抓,防止问题反弹,在巩固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整改的环境质量。

四、加强指导督导,提升管理水平

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监督。对于巡察中发现的有关财务问题,一要严格执行财务工作相关规定,举一反三,彻底消除财务风险隐患;二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实际,健全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做到专款专用;三要挑选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从事财务工作,注重业务知识的更新,不断提升财务工作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