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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高效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新发展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双鸭山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3-06

——在中国共产党双鸭山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10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双鸭山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国强同志代表市委作了讲话,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成效作出部署,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政治引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增强政治自觉,全面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能力、决策水平的重要途径,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带动全系统在学思践悟中把准方向、担当作为。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2次,1500余人次参加,有效提高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

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大局面对疫情,严明防控工作纪律,在全省率先提出最严“十四条”。共开展7轮督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3份,追责问责处级干部11人、其他干部127人。围绕防控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乡镇、访街道、进企业督导检查,纠正一批工作散漫、作风松弛等问题。在友谊县渐进性、聚集性疫情爆发初期,第一时间成立督查组,连夜深入一线了解情况、指出问题、厘清责任,为市委决策提供了依据。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市委对脱贫攻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省率先开展专项督查。聚焦工作安排、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作风转变、腐败纠治5个方面20个问题,深入267个村屯、942户贫困户、97个扶贫项目现场督导检查,督促整改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措施实施“一刀切”、责任落实“松口气”、作风转变“走过场”、群众身边“微腐败”等问题116,处理相关责任人159人。

扛起政治责任,助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推进政治生态根本好转的实施意见》,修订《双鸭山市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和77个市直部门开展了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为“好”的单位予以表扬肯定,对“较好”的4名县(区)委书记和3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建立及时约谈、定期督查、巡察跟进的工作模式,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态势巩固提升。在抓好日常工作基础上,完成省委考核的迎检工作,我市连续3年在全省考核中位列第一等次。

(二)坚守为民情怀,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纵深推进“打伞破网”坚持有腐必查、有“伞”必打、有“网”必破,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0个,组织处理17人;党纪政务处分69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深入开展涉腐涉“伞”问题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线索清仓见底及案件复核复查工作,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对移交县(区)线索严格督查督办,对办结案件全部复核复查,对工作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有效防止新问题萌发、老问题反弹。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3个,处理318人,其中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107个,处理113人。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6个,党纪政务处分29人。

重点整治“群腐”问题。始终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首位,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0个,处理39人,通报曝光4批6起典型案例。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66个,处理192人。查处违规发放城乡居民低保金问题36个、处理65人,查处违规发放养老金问题208个、处理186人。

(三)聚焦第一职责,监督质效全面提升

日常监督规范有效。综合运用线索处置、约谈提醒、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协助市委制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推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完善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系统,建立处级干部廉政档案980份,初步建立干部廉政状况分析研判机制。严把领导干部廉政意见回复关,出具廉政情况说明306人次,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14人次。加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受理婚(丧)事宜报告40件。

派驻监督精准有力。健全完善分管领导和监督检查室联系派驻机构机制,指导派驻机构建立责任清单、廉政档案、问题线索台账,运用提醒式、督促式、问责式等方式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846件,立案59件,处分53人,均实现立案“零”的突破,取得历史性成效,“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充分显现。

“四种形态”运用宽严有度。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将“四种形态”精准运用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62人次,占比分别为76.7%、20%、1.7%、1.6%,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成效更加彰显。用好问责利器,对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追责问责71人。集中惩治恶意举报行为,梳理诬告陷害问题线索5件,通报不实举报3起,澄清正名26人,为担当干事者撑了腰、打了气。

(四)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凸显

坚守职能定位,强化政治体检。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进巡察全覆盖。通过对13个市直党组织、32个乡(镇)党委进行巡察,共发现问题907个、问题线索72件,十一届市委巡察覆盖率达93.04%。

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市县(区)巡察机构工作会商、沟通、研判机制,不断丰富联动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初步形成时间同步、任务联动、成果共享的工作格局。聚焦职能履行、依法依规监管情况和企业群众“办事难”问题,市县(区)上下联动开展“医保社保系统依法履职情况”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66个、问题线索29件,推动全市医保社保系统共性问题一体解决。

创新整改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巡察整改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推行“通报、落实、协作、监督、预警”五项机制,对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发现的990个问题进行了清单式分类管理,并向分管市领导及相关部门通报。对74个问题线索实行星级管理,对36个党组织启动“红黄蓝”三级预警。通过整改联动机制的有效落实,巡察问题整改率达97.6%,提高了巡察整改质效。

(五)坚持同向发力,“三不”体制机制一体推进

办案力度和效果显著增强。坚持“严”的主基调,从查清事实、追赃挽损、防控风险、弥补漏洞、重塑生态五个方面同步发力,均衡处置同类案件,推动办案数量和质量全面提升。共处置问题线索8725件次,立案1060件,同比增长20.9%;结案1045件,同比增长31%;处分984人,同比增长28.1%;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检察机关47人。抓获3名潜逃20余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突破。查办了建市以来受贿金额最大的友谊县委原书记孙绍阳、间接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宝清县委原常委刘敏严重违纪违法案,配合上级纪委监委查办了哈师大党委原书记付军龙严重违纪违法案,“不敢腐”的震慑得到增强。

权力运行笼子越扎越紧。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督促审批监管、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管制度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做好以案促改,建立重点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制度,深入剖析发案机理、致罪因素和案件特点,针对案发单位存在的制度漏洞、管理薄弱点、廉政风险点,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94份,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35项,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不能腐”的约束更加有力。

 警示教育作用有效发挥。深入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在细化规定动作基础上,增设了“强化政治生态考核成果运用、‘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自选动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党性淬炼、思想洗礼。运用身边典型案例以案示警,深刻剖析市就业局原局长赵杰贪腐案,印发了《“套钱”局长的末路》警示教育通讯。公开发布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典型问题通报123人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理念,“不想腐”的意识明显提高。

(六)以改革为引领,发展基础得到夯实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9项重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制度,共向省纪委监委请示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事项27件,提请考察任免干部8名;批复县(区)纪委监委重大案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32件,考察县(区)纪委监委拟进班子人选12名。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部组建完成,42个乡(镇)纪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23个街道全部增设了纪工委,监督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科学考评促进提质增效深化内部管理改革,修改完善《双鸭山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通过日常了解、述职评议、实地考核等方式综合评价,把考评结果与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年度评优等挂钩,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在上年度考评中,全市有6个县(区)纪委监委、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0个机关部门被评为优秀等次,进一步激发了担当作为活力,催生了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信息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市纪委监委机关投入120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全面支撑检举举报平台、信息化平台应用和涉密网络的安全运行。建成研判分析平台,整合21家单位40类826万余条数据,与公安、通信等13家单位建立了绿色通道。累计提供案件信息查询1949人次200余万条,提供研判服务258人次,锁定涉案人员42人次,发现疑似问题线索56条,全面提高了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调研时,对我市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在提高素能方面,坚持精准施训,组织开展了4期2500余人次参加的全员业务培训。在选人用人方面,不断改革方法、拓宽渠道,通过公务员招录、高端人才引进等方式补充34人,面向全市为纪检监察系统和巡察机构公开选调90人,人员配备率达87.3%。在严管厚爱方面,用最严的纪律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6人。

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鼎力支持,得益于各部门、单位和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 得益于各位纪委委员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市纪委监委向奋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线的同志们以及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未能完全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还不平衡、不协调,还没有真正实现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的根本转变;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运用“四种形态”还不够精准;工作效率不高、质量标准低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自律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以权谋私、违纪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双鸭山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质量效率提升工程”为牵动,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快推动全市政治生态根本好转,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双鸭山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心怀“国之大者”,把政治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一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掌握其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从政治高度领会党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两个维护”的定力和能力。二要监督保障“十四五”开好局。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监督检查机制,抓好督促落实、跟踪问效。围绕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聚焦走好“六条路径”、加快“五个转型”、推动“六个高质量发展”等任务落实,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持续抓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要推动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直接抓具体抓,做到抓政治生态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高质量开展2020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对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巩固提升政治生态建设成果。

(二)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要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战略目标,推动约束惩治、制度完善、思想教育协同发力。一要以有力惩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地区或部门政治生态的案件。紧盯资源集中、投资密集的领域,坚决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金融领域腐败惩治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政治上投机钻营、经济上空手套白狼、大肆围猎干部的坚决查处。织密追逃防逃网络,确保追逃追赃取得重大进展、防逃工作扎实有效。二要以制度完善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推动整章建制。督促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改革,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发现个案背后的系统性风险问题,推动主责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三要以教育警醒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干部组织观念,严肃纪律规矩,杜绝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强化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廉洁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律己守廉。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三)持续纠治“四风”,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要准确把握新阶段反“四风”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毫不懈怠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一要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一刀切”,持续整治推诿扯皮、相互“甩锅”,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大力纠治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文件会议改头换面等为基层减负做虚功问题。二要深挖严查顶风违纪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对餐饮浪费等行为重点整治,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露头就打,对收送电子红包、“会所宴”“变相游”等各种隐形变异问题精准识别,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坚决纠治,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三要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作风问题要循线倒查、系统联动、上下同治。注重将作风建设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研究分析不正之风发现难、认定难、处理难问题根源,认真检视制度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等问题,督促完善制度规定,明晰纪律边界,列出负面清单,破解顽疾、优化治理。

(四)突出整治“群腐”,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把专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让人民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要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回头看”,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持续纠治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领域腐败问题,深挖细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合村并居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做深做实,推动解决群众“急忧愁盼”问题。二要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粮食系统、政法系统专项治理,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村级债务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和房地产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要健全完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召集相关单位进行工作调度,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形成全面贯通联动、科学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治理效能。

(五)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

要保持力度和节奏,兼顾数量和质量,实现十一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一要着力提升政治巡察质效。统筹安排十一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对12家市直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根据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巡察整改检查验收情况,对相关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确保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二要完善巡察联动工作格局。切实抓好上下联动的统筹谋划和工作协同,进一步丰富联动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更好实现上下贯通。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巡察质量。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强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衔接配合。三要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细化落实《关于建立巡察整改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用好用活“五项机制”,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部门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处置问题线索会商,把整改监督融入日常监督、整改工作融入被巡察党组织日常工作。

(六)聚焦基本职责,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要坚持精力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推动力量下沉、监督落地,实现有形覆盖向有效监督转变。一要拓展日常监督的广度深度。紧盯党委(党组)履职情况,综合运用深入调研、专项检查、约谈提醒等监督方式,常态化监督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对象。对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精准规范审慎处置问题线索,提高谈话函询工作质量和效率。二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探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办法,发挥好对同级党委(党组)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探索上级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谈话办法,做实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实现监督责任链条逐级延伸。三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机融合,使“四项监督”在职能作用上互补,在工作衔接上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推动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同向发力,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机制。四要做好换届纪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国家监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聚焦问题、铁腕执纪,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七)纵深推进改革,构建高效顺畅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

要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深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不断释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效能。一要推进关键环节改革。健全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二要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进有条件的县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探索区域协作、交叉互查等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三要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严格执行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监察权限的审批和监管。严格报告方式、内容和程序,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把握政策策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一要精准处置,用好“四种形态”。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不断探索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方法路径,防止小错酿大错,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健全不起诉、定罪免处、缓刑案件报备制度,进一步明确移送起诉案件质量标准,确保移得准、诉得出、判得住。二要容错纠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通过规范容错、免责的情形和程序,科学区分界限,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果断容错,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做好被问责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鼓励干部由“有错”向“有为”转变。三要认真研判,坚决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对各类举报要综合分析、仔细研判,从切实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的视角出发,持续惩治恶意举报行为。特别是对干扰换届的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使恶意举报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要及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实施“质量效率提升工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高标准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必须以各项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作为前提和基础。为此,今年要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施“质量效率提升工程”,并以此为牵动,推动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管理科学化,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更高标准,在工作质量上实现新突破

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推动工作的价值理念、目标指向和衡量标准,精钻细研、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更高标准的质量突破。一是监督要更加精准聚焦。恪守政治监督的根本属性,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善于从政治高度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推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真正把监督重锤敲到点上。处理好监督“全覆盖”与抓“关键少数”的关系,采取嵌入式、融入式等工作方式,对制度执行、决策落实、权力行使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监督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纪执法理念,坚持客观公正,讲求实事求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确保罚当其过。二是办案要更加严谨规范。坚持分级办理,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问题线索进行分办流转,实现查办案件层级化管理。把程序意识、法治思维贯穿办案全过程,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严禁超范围、超权限使用审查调查措施,确保职责与权限相当、任务与手段相适。发挥纪委常委会集体决策、“一把手”把关定向、分管领导分兵把守作用,对事实、情节、认错态度等因素进行总体把握、综合考量,确保同类案件处置相对均衡。规范留置看护工作,抓好“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全程安全管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三是改革要更加精细深入。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主动承接谋划改革事项,把握改革方向,实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在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环节,及时请示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派驻机构与委机关整体联动、与驻在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效。

(二)坚持更高定位,在整体效率上实现新提升

要立足实际,整合现有力量、加强统筹管理、改进方式方法,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效率再提升。一是要加快查办案件节奏。建立健全“纪委书记统筹指挥、分管副书记督促推进、班子成员分案包保、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攻坚”的工作机制,从源头解决线索处置节奏慢、查办案件效率低的问题。通过下发提醒函、督办函以及通报等方式,跟进督办、限时办结,提升办案效率。针对可能涉及调整提拔重用的干部问题线索,要急查快办速结,以查办案件的高效率保障选人用人工作顺畅有序进行。二是要发挥信息快捷优势。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探索开展电子数据实验室建设,统筹做好全市内网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深化综合办公平台应用,把文件制发、流转审批、跟踪督办等环节拓展到线上,实现各环节相互衔接、高效运行。提升办案平台应用质效,推动办案系统全程信息化,实现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三是要强化系统科学管理。以考核评价办法为载体,灵活考核方式,严格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工作质效再提升。强化全局观念,以上率下、各司其职,加强沟通、配合衔接,推动信息对称、资源共享,构建上下联动、横向贯通的工作格局。强化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对作出的决策部署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对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要积极承接、及时反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三)坚持更高要求,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跨越

要把队伍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努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市县(区)纪委常委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二是要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优良传统和党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发扬斗争精神、锻造忠诚品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活动,推动在基层中找到破解难题的方法路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让纪检监察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三是要着力抓好干部培养选拔。持续加大培训和实战练兵力度,提升精准监督本领、精细核查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建立各专业人才储备库,统筹调配人才资源,组建集团化办案团队以应对疑难复杂案件。动态掌握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品行操守和工作业绩,把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的干部选拔到相应岗位。四是要切实强化干部队伍监管。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规范,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持续健全内控机制,找准风险点和着力点,把风险防控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坚决杜绝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正确方向,保持奋进姿态,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