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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规范巡中调研指导工作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来源: 宝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7-09

为深入落实巡中调研指导制度,保证巡察组精准发现问题、提高巡察质量,2020年宝清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每轮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都深入巡察组驻地,进行巡中调研指导,提升了巡察组的巡察质量。调研指导采取“235”方式进行。

一、建立健全“2次以上”巡中调研指导工作机制

明确了巡中调研指导的原则:即,每轮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至少进行2次巡中调研指导工作。第一次调研指导时间把握在巡察进驻时间的1/3左右,一般在进驻后的第三周;第二次调研指导时间在巡察组撤组前10-15天左右。对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上下联动巡察单位的巡中指导在3次以上。

明确了巡中调研的主要成员:即,主要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县委巡察办主任。其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巡察任务的不同,适时对每轮巡察的巡察组进行“全覆盖”调研,或重点对个别巡察组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巡中调研指导的意见,由县委巡察办整理后以文件的方式下发给各巡察组,便于巡察组有针对性抓好贯彻落实。除与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共同进行巡中调研指导外,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进行的巡中调研,主要针对每个巡察组的具体推进情况,深入进行具体指导和把关。

二、做好“3项”巡中调研指导准备工作

每轮巡中调研指导前,县委巡察办都提前谋划,充分做好准备,保证调研指导的质量。一是制定调研指导提纲,提前发给各巡察组。调研指导提纲明确调研指导的重点内容、座谈了解的对象等,便于巡察组充分准备,在巡察调研指导时能提供足够的信息量。二是围绕被巡察对象核心职责职能,研究巡察监督聚焦的重点。紧扣职责职能,查找、梳理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对被巡察单位的行业部署要求,便于巡中调研指导时指导巡察组提高思想站位、精准聚焦重点。三是提前审阅巡察进展情况汇报,了解存在的问题。每次巡中调研指导前,要求巡察组形成简要书面汇报,提前报县委巡察办。巡察办根据巡察方案、巡察组推进情况、巡察聚焦的重点等了解发现不足,便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中调研时高效指出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指导意见。

三、确定“5项”巡中调研指导重点工作

巡中调研指导重点了解和指导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指导巡察工作推进。即,对巡察推进情况进行了解,指导巡察组把握好巡察推进节奏,合理安排时间,有效运用“12+N”方法,及时完成阶段性巡察工作任务,及时跟进形成巡察报告。二是指导聚焦履行职责使命开展巡察。即,对巡察组聚焦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职能情况进行了解,指导巡察组聚焦党中央和上级对该行业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县委重要工作部署安排,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巡察的广度和深度。三是指导对发现问题准确定性。即,对巡察组发现的一些特殊问题,指导巡察组准确定性、精准落责,把“问题”放置在巡察报告“最合理位置”。同时,根据需要,指导巡察组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四是指导问题线索处理。对相对复杂的问题线索,指导巡察组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深入了解”,或及时协调进行“立巡立交”和“立行立改”。五是指导精准提炼政治偏差。即,指导巡察组深入研究被巡察单位的“三定方案”,逐项梳理法定职责,列出具体“问题引领清单”,逐项检查、发现、分析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透过具体业务问题,分析研判、精准提炼政治上的偏差,形成高质量的政治巡察报告,防止形成业务“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