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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严明纪律廉洁过好2021年元旦春节

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29

日前,双鸭山市纪委监委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工作部署,就廉洁过好2021年元旦春节印发通知,提出严明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元旦前公开曝光的“四风”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动自觉。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发力加压,紧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重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开展提醒谈话,加强监督检查,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着力发现餐饮浪费问题、享乐奢靡突出问题以及隐形变异问题。

通知要求,要针对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以及岁末年初在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督、检、考过多过滥等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找准监督的切入点,跟进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十二严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从重处理。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