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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26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2月23日至5月22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黑龙江省开展了常规巡视,同时将哈尔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监督范围。2018年7月14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向黑龙江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十九届中央将黑龙江省作为第一轮巡视对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黑龙江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黑龙江实际,省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省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到我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认真解决“温差”“落差”“偏差”问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目前,对照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165项整改任务已百分之百启动整改、百分之百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省委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坚决维护”体现在扎实推动巡视整改的行动上、工作中,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委先后组织召开了常委会会议、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等,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省委反复强调,巡视工作是对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省委反复要求,坚决扛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坚决真抓实改,做到该处理的人处理到位、该整改的事整改到位、该完善的制度完善到位,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好的开局、好的进展和好的结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省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出台了《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黑龙江省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省委书记张庆伟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对照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出台了《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省委巡视工作情况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哈尔滨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4个专项分工方案,细化分解了165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直各党组(党委)、13个市(地)委及所属县(市、区)委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精心制定本单位本地区的具体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省委常委班子带头整改,会议研究、组织调度、推进落实,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省委书记张庆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一是带头加强学习。在2个月内,组织召开了7次省委常委会会议、6次省委书记专题办公会议等,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赵乐际同志到我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二是带头发扬民主。组织召开了省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三是带头真抓实改。亲自修改整改责任分工方案,牵头认领10项整改任务,带头包保3件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深入哈尔滨市、大庆市、省委党校、黑龙江大学等地开展调研指导,多次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四是带头督查问效。召开省委书记专题办公会议,要求各牵头省级领导同志对落实“两个百分之百”情况进行签字确认,确保巡视整改责任到位、部署到位、推进到位。五是带头狠抓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主持召开了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等,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主持召开了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政府系统巡视整改工作。其他省委常委和省级领导同志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坚持务求实效,从严督查问责。省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切实增强了巡视整改的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一是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深入开展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对被巡视的39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巡视监督检查。二是强化组织监督。各级组织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的用人导向有偏差、干部选任资格程序执行不严格、“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关键岗位监管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等10类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三是强化社会监督。以省委文件形式将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向党内通报,通过《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向社会公开,制定印发整改工作情况简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及时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两个百分之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落实。

  (五)完善制度机制,注重标本兼治。省委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加强建章立制,坚决从根子上“挖毒瘤”“堵漏洞”。一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强综合分析,用好巡视成果,对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对查处的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延伸拓展,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二是开展集中整治。聚焦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在全省深入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和“法治建设年”活动,集中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机构编制专项清理、司法执法环境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清理、机动车特殊号牌专项整治、信访积案专项治理等工作,真正让群众看到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完善巡视整改领导包案、会商会办、三级审核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县委书记管理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整改的意见》等文件和规章制度,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省委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精准发力、真抓实改,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 着力解决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各级党校主体班次重点教学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重点内容和必学内容,深刻学习领会“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等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军民融合发展、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乡村振兴、宗教工作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召开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进行专题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三是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提出的“四个坚持”“走出一条新形势下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路子”等重要要求,确定了深入落实“七大发展战略”、着力建设“六个强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抓好“三项攻坚任务”、推动全面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新龙江的发展思路。四是开展了“互联网+”和新兴产业惠民试点示范,打造生物医药、机器人、石墨新材料、清洁能源装备、云计算等重点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哈尔滨烯创石墨烯基散热材料、黑龙江国信通公司锂离子电池、鸡西唯大石墨负极材料等重点项目,着力培育新增长领域。五是解决产业结构偏重、民营经济偏弱、创新人才偏少、人才流失严重、营商环境不优等问题。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做好“三篇大文章”,突出抓好“五头五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善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深入实施“龙江千名企业家培育计划”,启动实施“实用人才实用技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在省科学院、省农科院、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等单位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先行试点,鼓励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集中开展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机构编制专项清理等工作,持续整顿“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六是加强对哈尔滨市的领导,省委坚持把省会城市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打造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一小时、两小时经济圈,加快推动哈尔滨火车站改造和哈佳、哈牡等铁路建设,增强哈尔滨辐射带动作用。成功举办了第五届中俄博览会,积极推动哈尔滨与俄罗斯、深圳等地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全力支持哈尔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认真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加快形成哈长城市群联动发展格局。加快哈尔滨新区建设,全面启动利民开发区托管交接工作,复制推广自贸区69项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新区产业项目建设。出台了哈尔滨国际航空枢纽战略规划,开工建设城乡路至机场高速的高架桥等项目。

  2. 着力解决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2018年7月6日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抓好《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进落实。组织开展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第二季度督查,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推进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出台了《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开展了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严控秸秆露天焚烧。认真落实河湖长制,设立河湖长3.5万名。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业“三减”行动,落实高标准减农药、减化肥、减除草剂示范面积3500万亩。二是坚决打好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认真落实2018年5月召开的扩大有效投资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禁各级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隐性债务,进一步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着力摸清隐性债务底数,研究制定化解方案,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闲置资产及PPP等方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提高债务风险预警处置能力。三是积极承接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每月召开1次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以更大力度全面推动我省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农垦改革,全面推进农(牧)场改革和管理局公司化改革,实行农(牧)场办社会职能与生产经营机构、人员、资产、债务、财务核算“五分开”,启动政府行政职能属地移交,垦区公安局已正式移交省公安厅管理。加快推进森工改革,制定了《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改组方案》,将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改组为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化改制,将23个林业局整体纳入集团公司。

  3. 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不力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对2017年度考核评为C等次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所在的市(地)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13个市(地)和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开展了两轮督查暗访,重点推动精准扶贫问题整改。结合2017年国家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完成了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工作,确保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二是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提级办理。在省纪委监委网站开通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加大集中曝光力度。三是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对贫困地区具有稳定性、持续性的产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全省2018—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库中,共有产业发展项目9216个,全部达到待实施状态。四是开展了贫困户参与产业项目发展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依托产业脱贫的能力。

  (二)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4. 着力解决用人导向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召开了全省组织工作会议,要求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尺,对政治上不合格尤其是“两面人”一票否决、坚决不用。综合运用日常谈话、年度考核、任职考察、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一报告两评议”,以及巡视巡察、信访、审计等各方面成果,重点在做好“三篇大文章”、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任务中看干部的表现,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考核考察等方式了解掌握党外干部的政治表现,严把人选政治关。二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核实认定、纠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总结反思,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对近三年来各级党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了大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不断净化选人用人政治生态。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成果运用,对考核较差的进行了组织调整,调离重要岗位。结合开展第三轮巡视,对2个市、3个县(区)和10家省直单位进行选人用人检查。2018年8月制定了《关于规范省属高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了《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三是治理干部“三超两乱”、混编混岗。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对全省13个市(地)、26个县(市、区)和13个省直单位“三超两乱”、混编混岗问题开展了专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把按编制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列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和纪实内容,推动建立处级以上干部职数配备情况在线监测预警制度,实现了对各单位的职数、岗位设置、实际配备等情况动态管控。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混岗混编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将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混岗混编情况纳入第三轮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内容,将编制职数使用情况纳入离任审计内容。印发了《机构编制专项清理考评实施细则》,将问题整改纳入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评范畴,推进“三超两乱”整改工作落实。

  5. 着力解决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关于建立干部监督信息管理平台的意见》,通过信息数据分析研究,改进日常监督。加强对买官卖官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和监督处置,查处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对省委巡视中发现的干部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整,对尚未调整岗位的结合选人用人巡视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对2018年提职的县(市)委书记,结合考察工作开展了离任检查。二是将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情况纳入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内容,凡“带病提拔”问题多发的,倒查责任,通报党委(党组),问责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工作流程,强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纪检监察机关未反馈或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坚决不上会。三是强化警示教育,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运用典型案例警示各级领导干部秉公选人用人。

  6. 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2018年3月印发的《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各级机关全面开展机关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建立完善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台账,实时掌握动态换届情况,对2018年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及时提醒并督促做好换届工作。将换届选举工作纳入省直机关工委主体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对工作指导不力、不按期换届党组织数量较多或一些党组织长期不换届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加强国企党建工作。2018年8月召开了全面深化和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会议,对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按照2018年5月4日印发的《关于调整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着力解决省属企业“一个班子两家管”问题。研究制定《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三是加强高校党建工作。对17所高校进行了巡视,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就加强高校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组织举办2018年全省高校暑期书记、校长研讨班。进一步修改完善高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健全高校党建工作制度政策体系。按照党务、业务“两强”的标准培育选拔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面开展高校党支部书记轮训工作。四是抓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落实2018年7月4日印发的《关于实施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加大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力度。在全省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整治、打击“村霸”和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打掉多个涉农黑恶犯罪团伙。开展排查整治基层治安乱点专项行动,对排查梳理出来的把持基层政权、操控基层换届选举、治安突出乱点等145个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强化村党组织书记日常监督管理,对出现村干部涉黑涉恶以及“村霸”问题的,倒查乡(镇)党委换届审查把关、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抓好边境村党组织建设,选派900多名优秀干部到边境地区农村任第一书记。加大向边境地区农村特别是抵边村倾斜力度,增强抵边村党组织自身造血功能,有效凝聚群众共同守边固边兴边。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7. 着力解决政绩观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力度,加强规划源头管控,严禁各级政府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针对住建领域突出问题,2018年7月16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启动了全省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二是针对棚户区改造回迁问题,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城乡建设信访“减存控增”工作意见》,扎实开展棚改回迁安置工作专项行动。建立了逾期未安置项目清单,实行问题台账管理制度,逐项落实包保责任人和具体整改时限。三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意见》,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安排棚户区改造任务,防范新的烂尾问题发生。

  8. 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政策梗阻、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纪律松弛、故意刁难、失职渎职、以权谋私7个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了窗口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组织各地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共查摆问题1909个,完成整改1468个。对8个市、28个县(市、区)的56家服务大厅开展暗访督查。加大“红顶中介”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红顶中介”工作回头看,坚决纠正“红顶中介”操作不规范、乱收费、行业垄断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力求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事不见面。二是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加强理论学习,避免因基本功不扎实、家底不清、情况不明而出现“跑粗”问题,对在工作中出现不细不实问题的,发函提醒、重点督办。组织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常态化练兵比武,不断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三是深入开展政府失责失信自查自纠,对新官不理旧账、不兑现承诺、不履行有效合约、不执行裁决、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和整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对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全面审查清理,对各地各部门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合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四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影响地方营商环境、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紧盯基层一线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开展明察暗访,对有关情况进行书面反馈和定向函询,限期核实整改。对房产证办理难、办事排长队、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整改。指导重点整顿单位在省内主要媒体公开承诺,接受公众监督。

  9. 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是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下发情况通报,总结分析“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二是在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四风”监督举报专区,总结推广“随手拍”“指尖举报”等方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三是严控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对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坚决刹住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四是严肃查处私车公养、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在培训中心、单位食堂、私人会所吃喝问题,对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进行通报。1—8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88起、处理257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85人。

  10. 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违规公务用车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违规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巡视期间省委立行立改,收回全部特殊车辆号牌。

  (四)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1. 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省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省委常委同志都对照“田韩”“隋韩盖”等腐败案件进行了深入查摆、深刻反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指导各市(地)和省直单位对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本地本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典型案件、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专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查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进一步规范省级领导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操作规则,防止任职谈话、工作谈话与“第一种形态”混用。对所有新任职省管正职干部都逐一谈话、提出要求,做到关心支持和严格要求相统一。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排查省管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根据职务层次及问题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在选人用人巡视检查中重点关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对本轮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进行深入整改。

  12. 着力解决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切实加大派驻机构办案力度。实行省纪委常委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每季度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于重要案件采取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协作办案等方式进行查办。二是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市县纪委书记按规定进行交流轮岗。三是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八项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专业化队伍。四是认真办理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把办理巡视问题线索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优先、从快、从严办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线索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省纪委监委制定了《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责任分工方案》,实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办理,建立专项台账,采取“办完一件,销号一件”的方式,严格督办,逐件落实。

  13. 着力解决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问题。

  一是加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深刻吸取“田韩”“隋韩盖”等腐败案件教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对13个市(地)和省直部门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干部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进行测评。在干部提拔任职谈话中,进行廉政谈话,重申纪律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使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重用的,都严格按要求上报。在本轮选人用人巡视检查中重点关注选人用人导向不正问题,对任人唯亲、亲亲疏疏、搞小圈子的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省纪委监委把“说情打招呼”作为重点问题进行查处并通报。三是突出抓好市(地)党政正职日常监管,重点考核遵守纪律规矩、依法规范用权、敢于担当作为等方面情况。四是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县委书记管理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全面强化对县委书记管理监督。抓住选人用人、工程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土地转让、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县委书记用权行为。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先后对问题比较突出的2名县(市)委书记进行了调整。严格执行交流回避制度,对在同一地区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县(市、区)委书记进行定期交流。五是加大查处力度,重点分析市(地)委书记、县(市、区)委书记,市长(专员)、县(市、区)长,政府部门负责人,高校党委书记、校长,银行行长,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六类“关键少数”的易发多发的腐败风险点,实施精准查处。省委换届一年来,我省政治生态建设工作开局顺利,推进有力,总体上呈现出加快好转的态势。

  14. 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和基层腐败问题多发的问题。

  一是集中开展了规划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建筑市场秩序、城管执法行为和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五个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建筑市场整顿力度。二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产开发等领域案件,对部分房地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三是建立信访举报专项台账,精准受理办理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出让和房地产项目,国有企业利益输送,国企领导为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等问题的信访举报。7月份以来,受理反映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出让和房地产领域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受理反映省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分流处置。四是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专项治理工作,对党员干部参股的督促退出。五是加强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对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

  15. 着力解决巡视巡察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巡视整改的意见》,压紧压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针对十二届省委巡视发现的省属高校后勤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督促各高校对食堂、宿舍、浴池、厕所、供热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二是探索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实现巡视任务、对象、力量、信息、成果、宣传等上下联动,进一步增强巡视巡察监督合力。三是加大十二届省委前两轮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敷衍巡视整改问题的党委(党组)进行了严肃问责。

  (五)认真处置移交的信访事项

  一是快速处置行政类信访事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精准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逐案规范立卷。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省领导带头包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对确定为有理或部分有理的案件限时化解;对已化解的案件及时约见、回访核实;对认定无理的案件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对家庭确实困难的进行帮扶救助。派出督查组采取包片负责制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了实地督查。对无理访人员依法依规处置。二是认真办理纪检监察类信访事项,建立专项台账,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和程序,从严把握处置尺度,对于违纪违法的,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全部列入督办。三是依法处置政法类信访事项,逐案确定了具体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对违法信访人员进行了依法处置。对因客观条件限制、问题难以解决、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群众进行司法救助。

  (六)坚决整改落实上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

  16. 着力解决上轮反馈意见有的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旅游风情小镇多数闲置问题,召开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小镇功能进行重新定位,通过卖、租、转、拆、关等多种方式处置闲置资产,利用“哈洽会”、与广东省对口合作以及参加外省举办的养老产业招商会或博览会等契机,充分宣传推介转型项目和资产发展养老产业。目前,列入整改的16个旅游风情小镇24个项目,除已完成各项手续办理的9个项目外,其余15个手续不全项目中有4个取得一定进展。二是推进解决用公款在景区修建培训中心或疗养院问题。目前,涉及使用公款在景区修建培训中心或疗养院的14家中直单位,有5家单位正在采取公开招租、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9家单位正在等待上级部门批复或确定处置意见;1家省直单位已公开招租。三是推进解决个别地方提前为领导干部发放交通补贴问题。目前,提前发放的交通补贴资金已全部缴入国库。

  17. 着力解决上轮反馈意见有的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依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解决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查处房地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派出巡视组对哈尔滨、绥化等地开展了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依法履职专项巡视。三是加大农垦、森工系统案件查办力度。上轮巡视以来,立案查处了省森工集团、农垦哈尔滨管理局、农垦北安管理局等省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省委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真正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体现对党忠诚,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让党中央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53626333;邮政信箱:中共黑龙江省委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50001;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电子邮箱:hljswzgb@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委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