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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友谊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17

日前,友谊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问题。2012年4月至2013年12月,友谊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陈洪军私自改变残疾人危房改造补贴资金使用用途,将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给买新楼房的22名残疾人。2020年7月20日,陈洪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6月16日,友谊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徐妍私自找同事驾驶车牌为黑J6338A的单位公车,到友谊县友宝货站取个人快递包裹。2020年7月20日,徐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7月,友谊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于宏利借外出办理委托公证之机,返程途中在青岛停留四天,违规报销车票、住宿费、差旅费补助共计2,127元;2015年4月,友谊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于宏利借外出培训之机,返程途中在成都停留两天,违规报销车票、住宿费、差旅费补助共计723元。2020年7月20日,于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款项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