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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为推进双鸭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0-22

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为推进双鸭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双鸭山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4月16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双鸭山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上午,宏伟书记代表市委作了讲话,对健全和完善我市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具体部署,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实事求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监督执纪执法更加精准高效,办案数量质量显著提高,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决有效落实“两个维护”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集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贯通起来,以市纪委理论中心组为引领,以上率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钻细研、领悟要义,对标对表、提升境界。通过主题教育,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党性修养和品格涵养受到深刻洗礼,为民意识、担当精神和履职本领明显增强。

坚决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聚焦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营商环境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52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时刻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围绕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对发表不当言论、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严肃查处,立案8件,处分6人,其中市管干部2人。

协助党委全力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建立考核先行、巡察跟进、纪委监委查处的工作机制,压实落靠“两个责任”。对73个市直单位和4县4区开展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对考核结果为C等次的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2018年度,各县区、市直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成效均好于上年,C等次单位由14家降至8家。我市连续两年在全省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中被评为A等次。

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问题,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143件,处理149人。收送礼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基本刹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吃喝、大操大办等问题明显减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不敬畏、不在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149件,党纪政务处分158人,组织处理8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查处违规执法、刁难勒卡、寻租设障等问题49件,处分49人,持续释放监督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二)突出工作重心,精准高效履行主责主业

围绕监督和办案两个重点,深化监督执纪,强力正风反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

监督效能显著增强。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监督转变。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综合运用信、访、网、电、微五种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信访监督。在减存量、遏增量的强烈震慑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业内信访举报数量首次呈现负增长,同比下降28%。以“一清单、一档案、一台账”为抓手,采取提醒、督促、核查、问责等方式,增强派驻监督质效。派驻机构运用“四种形态”处置736人次,同比增长1611.63%;处置问题线索725件,立案51件,处分44人,“探头作用”有效发挥。准确把握适用情形,严格适用条件,规范转化程序,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确保罚当其过,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022人次,同比增长10%,占比分别为80.8%、16.2%、1.7%和1.3%,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专项整治不断走深走实。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8件,涉及65人,党纪政务处分31人,移交检察机关3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风险隐患,先后查处失职渎职、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15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截留挪用、勒拿卡要、弄虚作假、挥霍浪费等问题151件,处理158人,党纪政务处分156人。加强统筹协调,联合18家单位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推动4个方面22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公布了3批次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灵活监督检查手段,扩大督查整治范围,集中力量合力攻坚,查处人防系统腐败案件13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查处房地产领域腐败问题4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立案查处小煤矿关闭整治问题线索40件,处分39人,组织处理36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追缴税费4000余万元。深入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查处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问题1313人,净化了教育教学风气。以此为突破口,查处了市第一中学原校长赵国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巡察利剑作用充分显现。宏伟书记先后6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对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分别对49个党组织开展常规、专项巡察和“回头看”,共计发现问题716个,移交问题线索87件。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88件,党纪政务处分53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积极推进巡察上下联动,制定了巡察工作“两办法”“四规则”,加大市级层面统筹力度,通过市县(区)上下联动,对7个部门开展“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深化“政治体检”。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将组织软弱涣散、扶贫虚报冒领、政策执行打折、村霸侵蚀政权等八类问题纳入村级巡察重点,把监督触角延伸至村(居)委会和基层站所。县(区)共巡察344个行政村、91个社区,村级巡察覆盖率达83.3%。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和评估验收,形成整改评估报告,提出整改及问责意见,实现“巡”与“改”同步启动、同步报告、同步反馈、同步移交“四个同步”。推动问题整改1261个,完成整改1160个,整改率92%。

“三不”机制有序推进。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反腐综合效应充分显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20件,同比增长21.9%;处分1138人,同比增长8.2%;采取留置措施33人,同比增长140%;移送检察机关45人。市本级自办案件126件,同比增长106.6%;立案处级干部40人,同比增长73.9%。查办的集贤县住建局原局长李可军、友谊县人大原副主任田凤山、哈师大招生处原处长朱建峰等案件,涉案金额均达千万元以上。依法查处市人防办原前后两任主任和1名县人防办主任,社会反响强烈。赵杰案被省纪委监委评为全省十大表彰案例。全力抓好追逃追赃工作,抓获了潜逃24年的友谊县中学原出纳员魏红,开创了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市成功追逃追赃的先河。从典型案件中查找制度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针对就业、人防、住建等领域出现的问题,下发建议书65份,推动健全完善100余项制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用有效彰显,组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活动150场(次),包括市级领导干部在内的7000余人(次)接受廉政教育。在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中,专题学习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增强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制作《正本清源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在全市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套钱”局长的末路》被评为全省优秀典型案件纪录片。组织庭审旁听活动3(次),300余人参加。通报典型案例24期46起61人,筑牢正风肃纪反腐思想防线。

(三)突出改革牵动,推动治理效能优化提高

围绕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细化改革举措,完善配套制度,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认真执行市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党委对监察工作领导的指导意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全方位全过程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坚持干部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市纪委全年提名考察下级纪委班子成员20人。8个县(区)纪委监委和20个派驻机构向市纪委监委进行了述职。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提名考察“两个为主”和对派驻机构查办案件、提名考察、履职考核“三个为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落实。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细化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流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规范同步启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促进执纪执法同向发力;认真贯彻落实《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建立线索移交机制,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推进监察与司法有序对接,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工作格局。

完善派驻机构职能。结合全市党政机构改革,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及部分机构名称进行适当调整,选配20名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健全与驻在部门党组织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局面。推进县(区)派驻机构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开展。积极推进乡(镇)监察工作,全市有32个乡(镇)设定了1名监察专员和1至2名监察员,其中29个乡(镇)配备到位,明确监察专员和监察员的工作职责,赋予一定的监察权限,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强化考核评价实效。出台了《双鸭山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实践、实干、实绩为导向,综合设定个性、共性指标,通过“一张清单”涵盖重点工作内容,突出正向激励、负向约束,明确职责定位,激发履职活力,鼓励争先创优,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通过年终考评,有6个县区、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0个机关部室被评为优秀等次,激发了队伍活力,催生了内生动力,提升了质量效率。

(四)突出基础保障,着眼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把打基础、利长远作为根本,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大力增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拓宽选人视野,招录公务员45名,选调硕士生2名,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通过集中培训、跟案实训等方式,组织开展5期全员专题培训和集中测试,组建2个大兵团作战专案组集中攻坚,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市纪委监委机关调整提拔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33人,调任5人,搭建了干部成长、事业发展平台。强化内部监管,聘请19名特约监察员,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惩“灯下黑”,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0件,处分4人,调离纪检监察队伍3人。

着力提高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常用办案文书签批参考样式》,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查办、调查措施使用等各个环节的送审呈批样式、请示报告模板进行了规范。建立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专班,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研判,有效提高了问题线索的利用率和准确度。严格遵循刑事审判对证据的要求标准调查取证,全年无审查起诉退补案件。编制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手册》,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安全保密、内部运行等工作制度,实现留置区安全高效运转。全市共复核卷宗200余册,发现问题195处,全部予以纠正。

努力提升信息及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积极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组织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采集6家单位身份类、轨迹类等信息83万条,与公安、通信、金融等13家单位建立快速查询绿色通道;与19家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用外部数据达600余万条。全年累计提供信息查询976人次,为办案提供163万条信息,实现信息技术与办案工作深度融合,为案件突破提供了技术支撑。全面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执纪审查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完成主体工程,市纪委机关办公环境整体改造升级,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还没有上升到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高度去把握去考量;有的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握不到位,对政治监督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从政治上分析问题不够自觉;有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平衡不协调;有的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对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运用不及时,未能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意识不强、思路不宽、方法不多,监督的效果还有一定差距;有的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线索研判、谈话突破的能力不强;有的自我约束不严,存在特权思想,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现象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识和体会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有力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工作中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旗帜,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中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时代坐标和发展方向,铸就政治灵魂、增强行动自觉、筑牢忠诚履职之本。要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中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着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是必须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监督专责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我们必须守初心、担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要求,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证权力规范运行等方面,强化政治监督,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协助市委抓好政治生态建设,为实现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植于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力量源泉。我们必须厚植为民情怀,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确保为人民的政治立场任何时候都不偏移、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真正以正风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必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查办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权由党章和宪法赋予,是严肃的政治责任。我们必须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提升法治能力、深入推进法治实践、综合体现法治效果。要坚持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全过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实现从查结到移送起诉无缝衔接,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坚持查办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确保精准查处,震慑常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是必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坚决捍卫者。要注重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培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找准政治站位,增强制度执行力。要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中锤炼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意志品格,提升驾驭全局、突破复杂案件能力。要通过岗位练兵、以案代训、考核评价等途径,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

三、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双鸭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践行初心使命,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党员干部做到“四个意识”入脑入心、“四个自信”坚定不移、“两个维护”见诸行动。要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初心使命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课题,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形成长效机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加强思想武装。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严明党的纪律首先从政治纪律严起,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真正把政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紧盯“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坚决清除“两面人”“两面派”,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对党忠诚老实,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聚焦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责使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权威,用严格的执纪推动制度执行,严肃查处对制度缺乏敬畏、逃避制度监管,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

(二)把握工作重点,聚焦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首位,集中整治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的成效和变化。要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坚持问题导向,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盯住不放、严肃惩治。强化对扶贫资金使用、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从严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决不允许扶贫项目和资金不扶贫、扶不贫。要纵深推进“打伞破网”。紧盯官伞、警伞、法伞,严肃查处对黑恶势力放任不管、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帮助黑恶势力侵占国家资产、逃避处罚,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对大要案提级办理、重点案件联合办理,拓展“打伞破网”成果。认真研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总结一类规律、治理一个领域,铲除涉黑涉恶腐败滋生的土壤。要集中整治民生腐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找准问题关键,坚持精准发力,深挖啃食群众利益的“蛀虫”,管住基层小微权力。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围绕民生资金、教育医疗、民政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私分滥发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农村“三资”管理混乱、招投标领域乱象、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等问题。进一步严肃群众纪律,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直查快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运用大数据筛查“四风”问题线索,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严防反弹回潮。从严查处私车公养、借道旅游、“一桌餐”、收送电子红包和礼品快递、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整治文山会海变异、检查考核过多、工作过度留痕、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问题。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对失责失信、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弄权勒卡等问题,重拳出击、果断处置。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行为,斩断伸向企业的黑手。

(三)压紧压实责任,坚持长抓真严,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紧紧抓住省委确定的实现全省政治生态根本好转目标不放松,巩固拓展全市政治生态建设成果。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阵地意识,健全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落实、监督制约、考核评价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构建压力传导“输送带”。将党纪教育、廉政提醒、述责述廉等作为常态化举措,定期研判、强力推进,确保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对政治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亲自抓、具体管;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政治生态建设。要强化监督责任。各级纪委监委要耕好“责任田”,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强化靶向思维,围绕树立“四个意识”、班子凝聚力、选人用人、正风反腐等方面加强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协助党委抓好政治生态建设。要督促各县(区)、各部门扎实解决违反程序决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提升政治生态建设成效。充分运用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成果,把握分析政治生态综合状况,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要强化考核评价。政治生态考核代表市委权威,要严格落实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机制,结合“第三方评估”“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健全科学量化的评价体系,使评价更加精准,切实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高质量开展2019年度全市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价“一般”和“较差”的县(区)和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和部门跟进巡察,对失职失责、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

(四)聚焦首要职责,提高监督质量,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经常性监督、全方位监督,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缩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要坚守监督定位。深化“三转”,严格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重点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选人用人、工程项目、审批执法、资金分配、资产管理、采购招标等权力行使的监督,最大限度消除以权谋私的空间。紧盯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强化对各县(区)、部门“一把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严防公权力乱用滥用、不用弃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加强对复工复产复学和饶河口岸“外防输入”防控责任落实的监督。要用好“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作出处置。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依规依纪依法做好“四种形态”间的相互转化,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罚当其过。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宽容在改革创新中失误的干部,关心受到处分的干部,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查“泄私愤”“泼脏水”“打黑枪”等恶意举报行为,向诬告者亮剑、为担当者撑腰,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规范精准问责,有效防止问责不力、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要提升监督实效。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协同发力。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查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等手段,做实日常监督,实行台账化管理,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单位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和用权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创新监督方式,善于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监督,让违纪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五)持续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实践,不断释放改革效能。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机构、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把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使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在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坚持党的领导,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特别是查办案件要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在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环节,要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要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纪法贯通,推动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执纪审理和执法审理相融合,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完善监审分离机制,确保监督检查部门将监督沉到一线,审查调查部门集中精力查办案件。推动法法衔接,完善监察措施执行、移送审查起诉等方面的衔接机制,进一步细化线索移交、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不起诉复议等方面规定,厘清履职边界,明确配合的情形、事项、程序,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协同配合的体制机制。规范“互涉”案件办理程序,推进案件无缝隙衔接。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重点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落实“三为主”要求,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实现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纪委监委机关职能贯通、衔接顺畅、形成合力。健全工作制度,提高派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和细则,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避免零立案。积极稳妥推进市直事业单位和县(区)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队伍,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

(六)深化政治巡察,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紧围绕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任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巡察。要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按照数量服从质量原则统筹安排巡察轮次,合理确定每轮巡察对象,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深化政治巡察,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紧盯影响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分类推进巡察,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抓好制度执行,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要提升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效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市县(区)巡察联动工作计划,实现市县(区)上下贯通、同向发力,努力把一个领域的问题巡深察透,自上而下系统整改。探索运用对口巡、交叉巡、提级巡等方式,着力在组织实施、监督重点、信息互通、成果运用等方面,实现同频共振和一盘棋格局。通过“巡乡带村”等方式,推动巡察向村(居)委会延伸。要突出巡察联动整改落实。建立巡察整改联动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巡察整改联动机制的意见》,形成政府、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等机关和部门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督促整改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星级”管理,对“三星级”严查快办,“二星级”重点督办,“一星级”提醒催办,充分利用好线索资源。对被巡察党组织实行“红黄蓝”三级预警,红色由纪委监委密切关注,黄色由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监督,蓝色由巡察组督查整改,对整改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从严问责,切实提高巡察整改实效。

(七)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统筹联动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在结合融合、贯通协同上下功夫,实现同向发力、效应叠加。要着力解决治标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高压,坚持力度规模质量并重,突出重点削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对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严重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着力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行业的“链条式”腐败。坚决查处金融领域信贷审批受贿,司法领域枉法裁判,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各种风险背后、工程项目超预算和地方债务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抓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加强重点个案攻坚。要切实发挥市本级的办案带动作用,加大对市管干部的监督和查处力度。要着力解决制度问题,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推动惩治向善治深化,夯实制度建设基础,打通国家制度抵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提高治理腐败效能。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督促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监管制度改革,督促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事业编制进人、特种行业监管等方面制度,督促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分析违纪违法规律,查找管理盲区、制度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发生问题的单位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以案促改。要着力解决思想问题,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党性修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修身齐家、公私分明、亲清分开。注重家风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等亲属严格教育、严格约束,坚决防止“裙带腐败”“衙内腐败”。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涵养廉洁文化,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加强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八)加强基础建设,推动改革创新,全面提高保障工作水平。队伍专业化、业务规范化、手段信息化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把“三化”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收到成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引导激励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努力做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深化全员培训,全面开展政治、纪法、技能、安全、信息化培训;突出案例教学,强化实战练兵,全面提升谈话、取证等核心技能,着力提高执行政策水平和执纪执法水平。要选好用好干部,树立德才兼备、任人唯贤、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让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受到重用。要强化考核评价,完善《双鸭山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创新考核方式,突出结果运用,切实发挥激励约束作用。要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按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工作,提高惩治腐败的政治性和精准度。规范业务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延伸办理制度,明确办案中新发现问题线索的办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规范登记、移交、保管、审理、处置流程。完善措施使用管理制度,从制度机制、机构人员、职责措施等方面统筹安排,防范措施使用上的失控漏管风险。对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对证据的要求和标准规范取证,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审查调查范围、变更审查调查对象和事项,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严明办案纪律,坚决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办案安全,抓好“走读式”谈话全程管控,做细风险评估,严格执行接送回访制度;强化留置安全,实行最严密看护措施,严守安全底线。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升级。统筹做好网络设施、硬件设备、环境配套等基础工作,建好信息化平台,做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推进市、县(区)逐步应用,提升科技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市、县(区)电子廉政档案建设,完善系统功能,为日常监督插上科技翅膀。建好检举举报平台,对接省级平台,完善市、县(区)、乡(镇)网络体系,做到工作机构、服务渠道、工作流程和举报数据全覆盖,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有序共享。用好信息系统平台,加强信息查询和分析研判,提高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效率。强化安全保密,推进纪检监察内网分级保护工作,提高日常运行维护能力。完善信息查询工作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查询审批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双鸭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