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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台区纪委监委“强化三举措,实现三目标”全力提升审理工作质效

来源: 四方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7-10

今年以来,四方台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保障案件质量为核心,通过强化三项工作举措,全力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共审结案件28起,未发生一起申诉案件。

强化工作合力,实现高效审理。把强化个人职责与发挥集体合力有机结合,提升工作效率。一是实行案件主审人制度。案件主审人对所审理案件全程负责,在审理过程中履行形式审核、全面审阅案卷、提出补证意见、撰写审理报告、督促处分决定执行、归档等9项职责和任务。通过夯实主审人责任,提高审理人员责任意识。二是实行室务会议集体讨论制度。对每起案件的证据、定性、量纪及疑难问题,均通过室务会进行集中讨论,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进行深入研讨分析,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今年以来,共召开室务会12次,对50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有效发挥集体合力。三是实行案件分类审理制度。将案件分为简单案件、一般案件、重点案件3类,其中,简单类案件为行政刑事处罚类案件,一般案件为党纪政务轻处分案件,重点案件为党纪政务重处分案件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对重点案件由审理室负责人作为主审人,分管审理工作的常委参与阅卷并邀请其他常委参与案件讨论,其它类案件由审理室工作人员作为主审人,通过分类审理,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已审结案件28起。

强化沟通协作,实现有效衔接。把做好衔接沟通作为常态化举措,畅通沟通协作机制,实现精准有效衔接。一是积极与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吃不透,拿不准或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时向市纪委案件审理室请示,掌握上级最新指示精神。今年以来,共向市纪委请示20余次,有效解决了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同时进一步增强自身业务素质,提升案件质量。二是主动与业务部门沟通衔接。针对移诉案件及时与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衔接,参与案件办理的纪检监察室、案管室等科室协同配合,提前研判案件移送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监察体质改革以来,共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起,涉及4人。目前已作出有罪判决4人,未出现退查补证问题。

强化处分执行,实现标本兼治。通过细化流程,加强督促,狠抓整改,坚决做好审理工作“后半篇文章”。一是细化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下发的《审理工作提示》对处分执行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同时针对党纪政务处分向相关执行部门下达处分执行通知,明确需执行的事项,告知其职务、级别、工资、考核等方面的影响。今年以来,共下发党纪政务处分执行通知34份,已结案件处分执行工作完成率达90%二是定期检查督促。明确主审人对所审案件处分执行工作负全责,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结案归档时,负责归档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复核,执行到位的才予以归档,确保处分执行“不打折,不变样”。三是做到以案促改。针对不同身份不同处分档次,在处分决定宣布谈话过程中,做好教育谈话,指出受处分人错误及所受处分影响,并提出下步工作要求,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教育谈话作用发挥到位。同时,针对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书,推动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标本兼治。截至目前,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