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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局长王宪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19-11-16

日前,经牡丹江市委批准,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对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局长王宪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宪斌违反廉洁纪律,在春节期间向其单位主要领导赠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超管辖办案、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涉嫌行贿犯罪。

  王宪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丧失,毫无党性原则,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败坏党风党纪,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的政治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涉嫌行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牡丹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牡丹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宪斌开除党籍处分;由牡丹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宪斌简历

  王宪斌,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黑龙江海林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6.07—1989.08 海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事员

  1989.08—1992.08 海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科员

  1992.08—1994.12 海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

  1994.12—1995.03 海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1995.03—1996.11 海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1996.11—1998.01 海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1998.01—2000.04 海林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兼刑警大队大队长

  2000.04—2008.11 海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8.11—2012.11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政委(副处级)

  2012.11—2017.04 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局长

  2017.04— 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处级侦查员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